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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船厂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船厂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龙坪镇
4、建设内容:建设绿色智能运输船舶船体车间、舾装车间、涂装车间、船业办公楼、宿舍、仓库等陆上车间级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购置和安装相关生产设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链接: https://pan.**.com/s/1rfeHJTcj1S4pe8-hB8y0xApwd=5ppv 提取码: 5ppv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六条。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建设单位。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龙坪镇
联系人:胡智君
联系电话:195****6726(非本项目环保事宜,请勿打扰!)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从公示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