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区杨盛河(**路-白沙园路)综合整治工程经《****水务局关于**区杨盛河(**路-白沙园路)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利专项〔2024〕56号)文件批复实施。我局按规范的建设程序已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实施,并于2025年2月26日通过完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区杨盛河(**路-白沙园路)综合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区杨行镇
3.工程规模
初设批复工程量:整治河道946米,改建护岸1818米,防汛通道4226.20平方米、种植陆域绿化5531.53平方米等。
实际完成工程量:整治河道946米,改建护岸1818米,防汛通道4226.21平方米、种植陆域绿化5574.19平方米等。
4.批复文件
沪水利专项〔2024〕56号文《****水务局关于**区杨盛河(**路-白沙园路)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4〕241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24〕511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25〕244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5.参建单位及简要经过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宝腾****公司
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中勘岩土(厦****公司
设计单位:******公司
质监单位:**市**区水务建设****管理站
施工监理单位:**宏渠****公司
财务监理单位:**事通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审计单位:中岳****事务所(普通合伙)
工程于2024年7月22日开工,至2025年1月9日完成。
二、全部工程质量鉴定
**区杨盛河(**路-白沙园路)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由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于2025年2月26日通过了完工验收,质量核定为合格。
三、结论
**区杨盛河(**路-白沙园路)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了合同的全部工程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资料齐全。
特此报告。
****水务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