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2026年公开自主临聘基层卫生院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救护车驾驶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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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卫生队伍,加强基层急救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县2026年****卫生院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救护车驾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计划

本次计划****卫生院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8名(基本条件人员)、救护车驾驶员10名。岗位详见《**县2026年****卫生院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救护车驾驶员岗位计划表》。

满足基本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医学卫生类专业人员为优先条件人员,不占用本次临聘计划数,只进行面试不参加笔试,面试合格的(60分及以上)可直接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二、临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县户籍(生源)或与**籍结婚人员,落户及登记结婚要求于2026年1月26日前(含)已正式办结;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26日至2008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5.服从工作安排,愿意长期从事一线工作;

6.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医学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临聘资格。

2.救护车驾驶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限男性;

(2)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已取得毕业证书;

(3)需持B1或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不包含A3),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或不承担主要责任、无酒后驾驶记录;

(4)能够24小时执勤备战。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师”“**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8.已属于**县县级自主临聘或同工同酬人员(含已签订意向协议)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临聘要求的。

三、临聘程序

本次临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共一天)。

2.报名地点:**县人力**市场一楼大厅(西环路中段,加气站对面);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所需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和学历在线验证报告、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方可报名(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非**籍人员与**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

(二)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试

本次公开临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至1:2。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计划数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可调剂使用。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15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医学卫生类基础等知识的掌握。

(2)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救护车驾驶员岗位考试

1.理论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驾驶等相关知识。

(2)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驾驶技能考试环节。

2.驾驶技能考试。

参加驾驶技能考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

(1)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待定;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分值:驾驶技能考试满分350分。

(3)内容: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驾驶技能和操作规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驾驶技能考试成绩。

(四)确定进入意向或体检人员

1.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意向人员,其中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意向协议环节。

2.救护车驾驶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五)资格复审

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进入意向协议的人员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入库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用****领导小组指导下,于2026年8月上旬对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救护车驾驶员岗位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确定人员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临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临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救护车驾驶员体检内容要求还应包括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察

重点考察临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临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临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临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

对确定的拟临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临聘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卫生院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救****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五年为一个聘期。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本次临聘的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救护车驾驶员,在聘期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离开一线岗位。试用期为一年,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内本科生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工资,****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工资执行。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救护车驾驶员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临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临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报名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临聘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临聘工作全过程。

(三)救护车驾驶员职责除执行急救驾驶任务和车辆日常管理之外还需协助医护人员转运患者、整理担架,在急救过程中提供必要支持,****医院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县2026年****卫生院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救护车驾驶员岗位计划表

联系电话:0912-****920

**县2026年****卫生院医学卫生专技术人****领导小组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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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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