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遗留
污染源整治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环境局:
报来《关于给予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及******公司出具的《****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二期)初步设计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南****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两江镇大**景区西门以东约1km处。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项目区清挖收集的131842.15 m3Ⅱ类固废进行集中阻隔填埋,使污染物与外界完全隔离,切断污染物暴露途径,避免污染物与人体接触,并在阻隔填埋完成后对其进行生态绿化;Ⅰ类固体废物原址土地平整后,进行覆土绿化,恢复生态,生态绿化总面积为45708.36m2。在项目区域建造永久性截洪沟,隔绝固废污染途径(水体)保障下游农田灌溉水质,减少农田重金属输入,有效降低污染物向周边水体的释放。环场截洪沟总长为1387m,场内排水沟总长为1133m。
五、主要工程设计:原则同意****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建议在下阶段进一步补充优化完善。
六、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97.46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547.51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3581万元,预备费85.5936万元。
七、资金来源: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南财资环〔2024〕598号)。
八、请在下一阶段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
九、请据此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十、项目业主必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二期)概算表
南****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印发
附件
****历史遗留
污染源整治项目(二期)概算表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 | 工程费用 | 1547.5138 | |
| 二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164.3581 | |
| 三 | 预备费 | 85.5936 | |
| 项目总投资 | 1797.4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