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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B1D21403L | 建设单位法人:陈华洪 |
| 李家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扶新镇、白马镇、大伦镇 |
| ****市**市茂化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90-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市 |
| 经度:110.67198,110.7064 纬度: 22.44073,22.28452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30 |
| **项管〔2025〕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39.69 |
| 223.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81MB1D21403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5NN2KJ0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5PRGGCXU | 竣工时间:2025-01-31 |
| 2025-09-05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1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灌区工程(不含水源) | 实际建设情况:灌区工程(不含水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造工程永久占地4.99hm2,本次改造无新增用地,不新增取水。保持原设计灌溉总面积为2.7万亩不变,通过本次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1.52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18万亩,改造工程现状(改善)灌溉面积及恢复灌溉面积示意图详见附图3。按灌区渠系现状布置,主要对骨干渠道进行防渗加固和相应渠段的附属建筑物更新配套,并对部分渠段采取渠道清淤及抹面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工程永久占地4.99hm2,本次改造无新增用地,不新增取水。保持原设计灌溉总面积为2.7万亩不变,通过本次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1.52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18万亩,改造工程现状(改善)灌溉面积及恢复灌溉面积示意图详见附图3。按灌区渠系现状布置,主要对骨干渠道进行防渗加固和相应渠段的附属建筑物更新配套,并对部分渠段采取渠道清淤及抹面防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为骨干渠道进行防渗加固和相应渠段的附属建筑物更新配套改造工程,项目运行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骨干渠道进行防渗加固和相应渠段的附属建筑物更新配套改造工程,项目运行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砂石堆场应定时洒水抑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并采取机械化密闭装置对车辆进行全遮盖,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外漏而产生扬尘;施工场地多尘物料堆放点采取篷布覆盖。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期,选择枯水旱季进行,施工时段内渠道断水干地施工;施工期生产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严禁施工废水随意直接排放。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保护区 (K0+000-K6+212) 施工前、施工过程中采取悬挂安全标志牌、拉设警戎线、采用遮盖临时渣土、制定相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均在渠道内无水状态下进行,不产生生产废水;保护区外相邻施工段产生的施工设备清洗废水采取外运至水源保护区500m 之外的施工段进行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简易隔声屏,对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严禁向河流倾倒,弃渣场做到先挡后弃;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清淤淤泥堆放在渠道沿线两侧低洼地、山槽回填,堆放位置及回填不超出项目渠道范围线(边坡外各5m), 无法进行利用部分日产日清,****砖厂综合利用;废脱模剂及其包装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六、运营期发电机组更换的废透平油(润滑油)、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落实,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施工场地砂石堆场定时洒水抑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并采取机械化密闭装置对车辆进行全遮盖;施工场地多尘物料堆放点采取篷布覆盖。 三、落实,选择枯水旱季进行,施工时段内渠道断水干地施工;施工期生产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保护区 (K0+000-K6+212) 施工前、施工过程中采取悬挂安全标志牌、拉设警戎线、采用遮盖临时渣土、制定相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均在渠道内无水状态下进行,不产生生产废水;保护区外相邻施工段产生的施工设备清洗废水采取外运至水源保护区500m 之外的施工段进行处理。 四、落实,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简易隔声屏,对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要求。 五、落实,项目不设弃渣场,全部回填处置,不可回填的日产日清****砖厂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清淤淤泥堆放在渠道沿线两侧低洼地、山槽回填,堆放位置及回填不超出项目渠道范围线(边坡外各5m), 无法进行利用部分日产日清,****砖厂综合利用;废脱模剂及其包装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六、落实,****电站产生的废透平油、废矿物油和含油废抹布:****电站****电站****电站相距约3.5km,共用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白马电站管理房、金城电站管理房分别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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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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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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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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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项目为线性工程,路线较长,设计阶段已经避让了对生态敏感区的占用。建设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施工制度,项目占地均利用既有场地,施工便道利用已有的地方道路,做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对于重要植物和古树,采取了就地保护措施,对于外来入侵物种做到了人工清除,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采取了平整、绿化等恢复措施,减少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目前,临时占地逐步恢复,恢复成效良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施工制度,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的伤害。优化施工时段,采用分时、分段施工方式,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加强巡查,在线路巡查中及时救助受伤的野生动物,如有必要可将受伤的野生动物交由当地林业部门救护。 加强动物的监测,及时掌握重点保护动物分布范围、数量、种类、栖息生境等,开展跟踪评价。 3、重要物种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施工人员进行动物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抓捕幼鸟、幼兽;禁止夜间施工,减小施工噪声对其的干扰。 评价范围分布重要野生植物2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1种,古树6种,采取就地保护措施。 二、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控制退水水质 推广科学合理化肥使用技术:严格遵守《化肥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HJ555-2010)和《农药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HJ556-2010)提出的化肥和农药污染控制措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控制施肥量、调整肥料结构,施肥量与土壤中的氮磷含量密切相关,应根据土壤的状况、土壤肥力、农作物的生长特点合理确定施肥量;此外,调整肥料结构,减少化学肥料的使用量,将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配合使用,增加土壤速效养分。 灌区灌溉面积大,分布广,不可能设集中退水口,故灌区退水及排涝洪水直接就近经田间排水渠及自然水系汇至**干支流水域,可采用生态沟渠等方式来处理灌区退水, 削减灌区灌溉退水污染。 2、加强宣传教育 为避免人为活动干扰生态环境,应加强施工人员卫生管理(如个人卫生、粪便和生活污水),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尤其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水体污染。加强施工及管理人员水生生态保护宣传,树立良好生态保护意识。建设单位应加大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和鱼类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及鱼类的意识,杜绝在项目及周边水域内偷鱼、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事件的发生,加强禁渔期的监控和管理。 3、生态流量 根据《****市**市茂化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保证生态流量。 4、增殖放流 工程运行可能会有部分鱼卵和仔稚鱼进入取水口内,对鱼类**量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要开展恢复和补偿措施,以缓解取水对流域鱼类**的影响。拟采取的水生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为鱼类增殖放流措施。 三、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危害程度和防治目标,采取治理与防护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重建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相结合,统筹布局各类水土保持措施,以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在防治措施具体配置中,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发挥其速效性和控制性,在重点地段布设工程措施的同时,必须加强林草建设,保护新生地表,改善恢复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利用率,充分发挥生物措施的有效性和生态效应,实现水土流失的根本治理,进而使堤防与其周围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融为一体,促进周边环境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保护红线措施 施工期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施工物料、开挖土石等经雨水冲刷进河流水体。施工后期及时对工程用地范围内裸露地带进行绿化,减少水土流失。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得设置取、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其他临时工程。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痕迹,恢复地表原貌,防止水土流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落实。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设计阶段已经避让对生态敏感区的占用。项目不设施工生产生活区,不设取土场、弃渣场,不设施工便道。项目占地均利用既有场地,临时占地逐步恢复,恢复成效良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施工制度,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的伤害。优化施工时段,采用分时、分段施工方式,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加强巡查,在线路巡查中及时救助受伤的野生动物。 3、重要物种保护措施 评价范围分布重要野生植物2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1种,古树6种,全部采取就地保护措施。 二、落实。 1、控制退水水质 推广科学合理化肥使用技术,采用生态沟渠等方式来处理灌区退水, 削减灌区灌溉退水污染。 2、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施工及管理人员水生生态保护宣传,树立良好生态保护意识。建设单位应加大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和鱼类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及鱼类的意识,杜绝在项目及周边水域内偷鱼、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事件的发生,加强禁渔期的监控和管理。 3、生态流量 根据《****市**市茂化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保证生态流量。 4、增殖放流 已制定增殖放流计划。 三、落实。 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批复。施工期,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 四、落实。 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批复。施工期,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 项目设置取、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明确施工场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工程。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痕迹,恢复地表原貌,防止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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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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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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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