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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有关要求,**县瓦屋头镇鑫达木业年产800吨人造板项目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
竣工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
**县瓦屋头镇鑫达木业
联系人:王想淑
联系电话:186****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