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热缩套管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6日至2026年0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阜沙镇阜沙大道18号,邮编:528434
联系电话:0760-****1845
传 真:0760-****88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生产热缩套管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阜沙镇罗松村安华路5号1-7楼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位于**市东升镇胜龙村祥胜路一巷28号7楼第1卡,用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热缩套管,年产热缩套管80万米,已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登记管理。由于发展需要,****拟搬迁至**市阜沙镇罗松村安华路5号1-7楼,项目用地面积2010.03平方米,建筑面积14070.21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热缩套管,年生产热缩套管150万米。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气及固废产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市阜****公司处理。2、项目造粒、挤出、注塑、扩张、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1),项目压片、压模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2);项目投料、混料、破碎、磨管、烘料、测试、除湿废气无组织排放。3、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公司转移处理。4、生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等措施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