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甘肃-张掖-甘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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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6-0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3日(7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部门

文号

发文时间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1

关于年产600吨对氯苯甘氨酸(医药中间体)及年产600吨溴代吡咯腈(防污涂料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见链接)

****环境局

张环环评发〔2026〕2号

2026年1月26日

****

年产600吨对氯苯甘氨酸(医药中间体)及年产600吨溴代吡咯腈(防污涂料助剂)项目

****0724MA738P602K

2

关于高****公司****屠宰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见链接)

****环境局

张环环评发〔2026〕3号

2026年1月26日

高****公司

高****公司****屠宰场改扩建项目

****0724MAE1CA436Y

行政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环评科,联系电话:0936-****216、传 真:0936-****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润泉湖公园东侧)

邮编:7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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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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