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规科技大厦地面不固定车位招租公告
****(以下简称“招租方”)对福规科技大厦地面(共25个)车位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来电咨询或参与报价竞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招租条件 |
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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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 |
建筑 |
招租底价 |
租赁期限 |
是否设定优先承租权 |
移交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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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01 |
**市**区**镇乌**路318号福规科技大厦地面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固定至2027年5月9日 |
有 |
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
密封报价 |
| 地面车位002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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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03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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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04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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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05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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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06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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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07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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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08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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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09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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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0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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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1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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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2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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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3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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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4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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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5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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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6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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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7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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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8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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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19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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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20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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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车位021 |
约11平方米 |
300元/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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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租相关条款
1、租金底价:300元/月。
2、租期:固定至2027年5月9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车位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3、租金支付方式:采取按月交纳方式,先支付后使用。承租人应于每月1日前通过指定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4、租金递增方式:无
5、租赁用途:仅限停放一辆机动车,不得改变车位用途。
6、竞租保证金:无
****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
账号:591********000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高新支行
缴交保证金时需备注清楚承租租赁物信息、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需与报价单一致),否则,因意向承租人未备注或备注不明导致未中选的,后果自行承担。中选人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
7、看车位时间:请自行踏勘,招租方提供必要协助。
8、车位使用规则提示:
(1)一个车位仅限登记一辆机动车核心使用;若登记多个车牌号,第一辆车进场后,第二辆及以上(含)车辆同时进场的,按临停计费;
(2)车辆信息发生变更的,承租人应在变更后 7 日内书面通知招租方,否则因此导致无法停放等损失,招租方不承担责任;
(3)不得转租车位,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承租人应按协议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4)禁止停放“僵尸车辆”(指连续停放超过30日未移动、积尘严重、无合法有效行驶手续或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5)禁止承租人将车位转租、转****公司等单位长时间停放待售车辆,不得利用车位从事车辆展示、囤积等非自用停放活动。
(6)禁止承租人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10、报名方式:填写报价表并签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于2026年2月13日上午12时后密封寄达我司。
收件地址:**市**县福抗大厦A座1302室,张先生:176****5351
11、中选规则:自2026年2月13日上午13时起,每收到一份报价函,1个工作日内**。最后以先报价先中标原则确定中选人;报价时间相同的,原有承租对象优先;上述条件一致的,福规科技大厦租户优先;上述条件一致的,报价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人。
12、合同签订:被确定为中选人(承租人)的,需在接到招租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招租方指定地点签订《车位服务协议》(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签订,还需提交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足额缴交首期租金。完成协议签订后,按约定移交租赁物。
三、公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起至所有车位租赁完成;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13日起;
3、开标时间:自2026年2月13日起,每收到一份报价1个工作日内开标。标书代写
4、联系电话:张先生176****5351
四、免责条款
1、租赁期间,因产权方收回招租方经营权限、****政府需要搬迁、租赁物被回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等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招租方应在解除后10日内退还剩余租金。承租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退还租赁物,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2、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招租方,并在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招租方确认后,双方可解除协议,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招租方退还剩余租金。
3.若后期我司自用需求增加,我司可依据合同约定解除既有合同。
4.地上非固****停车场区域):地面为水泥硬化或石材铺装,基础设施完备。车位实行“包月不固定”模式,先到先停,须服从现场管理,不保障随时有空闲车位。
附件:车位竞租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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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