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向广陵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征集“向**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49号)、《****民政厅****财政厅 ****保障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苏民养老〔2026〕2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申请参与机构类型

本项目征集参与机构包含:提供住养服务的养老机构(长期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以及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第三方机构等,各机构要求如下:

1.提供住养服务的养老机构(长期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

居家上门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4.提供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第三方机构:

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在登记地民政部门备案,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中第5.1评估环境、5.2评估主体的相关规定,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名单列入以及其他失信、违规违法等情形。

注意事项: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服务主体,不得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上述三类养老服务,不得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

二、申请参与机构资格条件

1.参与机构应依法经营、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参与机构应具备使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民政政务”“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3.参与机构应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和能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与机构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5.参与机构应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骗补套补,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差评较多的机构应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不力的立即取消养老服务消费券适用机构资格。

6.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供应商需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中相应服务项目的能力。

7.参与聘用养老护理员服务:纳入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范围的服务机构管理,签有劳动协议的养老护理员,全职或兼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8.参与评估服务的机构应具备固定场所和与评估有关的物品工具,设立独立评估室,评估环境干净整洁;至少配备4名专(兼)职评估人员,以及不少于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评估人员应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且****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三、征集申请材料要求

1.本项目征集申请文件装订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征集申请文件1份(U盘形式,随纸质申请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标书代写

2.征集申请文件制作要求:

(1) **区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附件2)。

(2)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 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附件3)。

(4)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与机构、社区服务的需额外提供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协议)。

(5) 服务机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6)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事业单位可提供信用等级评价证明材料)。

(7)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8)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9) 具备参与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场地设施(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照片等)、专业技术能力(资格证书等);参与评估服务的需额外提供至少5名评估人****中专以上学历证明材料,以及具备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工作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劳务协议、社保记录等)。

(10) 诚信承诺书(附件4)。

(11) 基本要求承诺书(附件5)。

四、遴选流程

1.机构征集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

(2)递交地点:****广场9幢812室(**市文汇西路155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女士 137****5665,逾期后不再接收。

2.征集申请文件审核

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机构资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区参加消费补贴项目的机构。

3.公示公开。****汇总确认参与机构,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4.动态管理。****对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五、其他说明

1.补贴内容

1.1.补贴对象。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居住地为**区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1.2.补贴项目。****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包含“喘息服务”“日托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或按次计算)等(附件1)。

1.3.补贴形式。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2026年1月至12月)向参与补贴项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不得折现,仅可通过“民政通”购买养老服务。

1.4.补贴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自付金额的50%、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不含押金、会员费)自付金额的40%进行折扣,累计不超过每月800元。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最高不超过100元;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2.****民政局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项目审核结算、监督管理等,面向本市参与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养老服务机构统一使用“民政政务”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服务记录、消费核销、结算申请等。

3.****民政局对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六、凡对本次征集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中路548号

联 系 人:相女士

联系电话:0514-****0909。

2.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文汇西路155****广场9-818室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89****9309


附件1、**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docx

附件2、**区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doc

附件3、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docx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基本要求承诺书.docx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6
招标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向广陵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