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向中度及以上
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依据《**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抚民发〔2026〕2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与机构类型
1.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托养等服务的能力;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托养、日间托养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服务项目的能力。
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服务项目的能力。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应由民政部门委托并签订服务协议,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且不能参与提供消费补贴的养老服务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每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民政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参与机构申请表。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服务人员资质材料。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机构应于2026年 1 月 28****民政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逾期送达,后续将采取分批次不定期方式进行审核。
2.区民政局对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本区参与机构,并将机构名单公示3个自然日,****民政局将确定的参与机构****民政局备案。
3.区民政局确定参与机构名单后,市、区民政局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4.区民政局对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遴选要求组织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公开咨询投诉电话: 024-****3622
附件:**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参与机构申请表(模板)
**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
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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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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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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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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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经营场所面积(㎡) |
备案床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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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从业人员总数 |
持证护理员/评估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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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服务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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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服务项目 |
开户行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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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行号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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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参与机构的公告》有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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