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佳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公安局食药环快速检验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GGZC2026-J1-990005-GXJY)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质 疑 人: ******公司

地址: **壮族自治区**市**区金港大道1003-9号(盛世荷城)1-1幢6号(华普科技大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黄 亮
委托代理人:徐 家 玲
联系电话:187****9604
******公司:
****公司对《******局****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成交结果的关注与反馈。我****公司在2026年1月16日提交的质疑函,****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现就相关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质疑事项:成交供应商****恒****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声明:“(1)实验样品低温冷藏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合****公司,从业人员131人,营业收入为10020.5万元,资产总额为1333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存疑,不应享有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成为项目成交供应商。
质疑事项回复:
经核查****恒****公司的响应文件,竞标报价表第20项中实验样品低温冷藏柜,品牌:美的,规格型号:BCD-651WSGPZMA,制造商:合****公司。通过咨询美的服务热线电话核实信息,获取到该产品的制造商为合****公司,制造商信息与品牌规格型号相符,经****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查确认,合****公司不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不属于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贵财采〔2022〕7号)、《****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贵财采〔2025〕1号)及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恒****公司的报价不能享受20%折扣扣除。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该项目后续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办理,由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规定,****管理部****政府****管理科 电话:0775-****290,0775-****649)投诉的权利。我公司将****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此答复函在网上公开后视同质疑人已接收此函。
特此复函。
****
2026年1月26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pdf (3.9 M)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