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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于2026年1月23******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科学合理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本次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2.5492公顷,其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0.****0406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12.5492公顷。经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后,项目地块范围内规划用地用海由非城镇建设用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政府已承诺将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外实际落实使用的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12.5492公顷,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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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