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1+1uv上光机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 ****1+1uv上光机项目(第二次) |
95 |
1.9 |
1 |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9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以扫码支付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未支付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第一次已缴纳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再缴纳文件费。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并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2、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公司(**市**新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七)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月30日**时间9:00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月30日**时间9:30时。加急标书代写
五、保证金(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
(二)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241********10023891
(1****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公司基本账户,开标前保证金应到账。加急标书代写
(3)报名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
(4)第一次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不再缴纳磋商保证金,以第一次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为准。
(三)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磋商保证金退还按照《********公司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磋商保证金。询价咨询电话:023-****0077。
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采购网(www.****.com)、**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洪孝明
电 话:136****0996
地 址:**市**区龙桥街道惠龙路2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怡力
电话:139****8234
地 址:**市**新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三)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
1.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等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咨询或提出质疑,质疑时限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
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
3.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按照《**区区属国企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办法》及要求制作(****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cn)“政策法规”板块下载)。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