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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69212F | 建设单位法人:李朝曦 |
| 张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市**县城南村(晋福村) |
| 轧钢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晋福村****现有棒线材车间内 |
| 经度:113.369585 纬度: 36.532749 | ****机关:****区管委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3 |
| 长黎环审〔20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69212F001P |
| 2025-0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16921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169212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0MACW1BQK2T | 竣工时间:2025-09-15 |
| 2025-09-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03 |
| 2025-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5xe2kY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80万t中宽带钢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万t中宽带钢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原料入场 本项目原料为热连铸坯,由厂区内炼钢厂连铸车间提供,从地下运输辊道送入进炉辊道。 2 加热 加热炉燃用净化后的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采用端进侧出,由推钢机推入加热炉内加热。板坯在加热炉内被加热到约1150℃,顶钢出炉进入粗轧机组进行开坯粗轧。 装炉工序中辊道冷却采用轴承座通水冷却,冷却水为间接水冷,除水温高外不含污染物,属于净环水,经加热炉及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后回用。 为了密封活动立柱于炉底处的开孔,在活动梁下部设有1条水封槽,水封槽内注入一定高度的水用于水封。加热炉内水封槽之间通过连通管联接在一起,使每条水封槽的液位保持一致,少量炉内氧化铁皮经炉底开口部进入水封槽,随刮渣板拦截,经反冲洗水氧化铁皮沟进入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处理后回用。 为保证加热炉首次开炉、停炉检修后重新开炉以及紧急事故时,加热炉设有氮气吹扫及放散系统,对煤气管道进行吹扫,确保生产安全。 (1)加热炉 加热炉原理是通过把连铸坯料加热到均匀、适合轧制的温度,提高钢的可塑性,降低变形抗力,使钢容易变形。加热合适的钢轧制时可提高轧机生产率,减少轧制能耗,并改善钢坯内部组织和性能。 本项目选用蓄热式加热炉,采用混合煤气作为燃料,加热温度控制在1120℃-1150℃,加热炉炉型为端进侧出双蓄热式加热炉。 本项目加热炉设计能力200t/h(冷坯)、250t/h(热坯),有效长度39.4m、炉内宽9.628m。 (2)加热炉排烟系统 加热炉排烟系统由烟道、空气预热器、煤气预热器及稀释风系统等组成。加热炉采用上排烟,炉内烟气分别由加热炉装料端的上升烟道流入水平烟道内,然后分别流经空气预热器、煤气预热器、烟气处理系统,经排烟风机排放至烟囱中。加热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半干法脱硫(循环流化床法)处理后,经1根34m高,内径2.5m的排气 筒排放。 3 粗除鳞 加热后的板坯需进行板坯除鳞,出料板坯经出料辊道输送到除鳞辊道,辊道中设置粗轧前高压除鳞箱,利用高压水清除钢坯表面氧化铁皮(即除鳞),喷嘴处高压水压力为22MPa。 4 粗轧 除鳞后的钢坯,由辊道送入粗轧机组连续轧制。由三辊Φ750×2000m进行轧制,在轧制过程中根据轧制规程要求,可在轧机入口侧或出口侧用高压水清除二次氧化铁皮。粗轧前附带立辊轧机侧压量可达50mm(双侧),可进行AWC宽度控制和SSC控制。 5 飞剪 粗轧后的中间坯由切头飞剪切除头、尾,由运输辊道送到中轧机组再进行轧制。 6 中扎 轧件经2台立轧机和2台平轧机(Φ680×380mm+Φ580×200mm)进行轧制。 7 精轧 精轧机组为四辊6平轧机(Φ610×660mm),精轧机架间设有液压活套,通过活套调节系统使轧机自动调速,并通过张力调节系统使带钢在微张力、恒张力状态下轧制。通过设定合理的出口速度和机架间喷水冷却制度以保证终轧温度。通过和AGC配合进行板型控制。精轧机组后设置测宽、测厚仪等检测仪表,对带钢生产进行在线闭环控制。 精轧辊道和辊道辊子冷却方式为辊身外冷,冷却水属于直接冷却方式,此外轧机轴承及辊道采用润滑油润滑,当用水冷却时此部分水不仅水温升高,而且含有除鳞的氧化铁皮及少量油类。冲氧化铁皮水和轧辊辊道冷却水通过浊环水系统处理后回用。 轧机组在轧制带钢时,轧件在高温(轧件的温度为1000℃左右)下生成的氧化铁皮被上、下工作辊压延、破碎所形成细微的氧化铁粉,附着在轧件的上、下表面上,该细微的氧化铁粉在轧件热辐射的条件下引起在轧件附近的空气强烈对流并随之迅速升入空中,污染轧机周围的环境,故本项目在粗、中、精轧机组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管道收集排入塑烧板除尘系统。 8 带钢冷却、卷取、收集、入库 本工程带钢冷却采用自然缓冷,经冷却后的带钢进入卷取机卷取,卷取完成后,送入慢速输送辊道送入翻卷机进行翻卷。带钢成卷后由运输辊道放到打捆站的鞍座上进行打捆,打捆后的成品经过磅、挂牌后放入成品库。 | 实际建设情况:1 原料入场 本项目原料为热连铸坯,由厂区内炼钢厂连铸车间提供,从地下运输辊道送入进炉辊道。 2 加热 加热炉燃用净化后的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采用端进侧出,由推钢机推入加热炉内加热。板坯在加热炉内被加热到约1150℃,顶钢出炉进入粗轧机组进行开坯粗轧。 装炉工序中辊道冷却采用轴承座通水冷却,冷却水为间接水冷,除水温高外不含污染物,属于净环水,经加热炉及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后回用。 为了密封活动立柱于炉底处的开孔,在活动梁下部设有1条水封槽,水封槽内注入一定高度的水用于水封。加热炉内水封槽之间通过连通管联接在一起,使每条水封槽的液位保持一致,少量炉内氧化铁皮经炉底开口部进入水封槽,随刮渣板拦截,经反冲洗水氧化铁皮沟进入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处理后回用。 为保证加热炉首次开炉、停炉检修后重新开炉以及紧急事故时,加热炉设有氮气吹扫及放散系统,对煤气管道进行吹扫,确保生产安全。 (1)加热炉 加热炉原理是通过把连铸坯料加热到均匀、适合轧制的温度,提高钢的可塑性,降低变形抗力,使钢容易变形。加热合适的钢轧制时可提高轧机生产率,减少轧制能耗,并改善钢坯内部组织和性能。 本项目选用蓄热式加热炉,采用混合煤气作为燃料,加热温度控制在1120℃-1150℃,加热炉炉型为端进侧出双蓄热式加热炉。 本项目加热炉设计能力200t/h(冷坯)、250t/h(热坯),有效长度39.4m、炉内宽9.628m。 (2)加热炉排烟系统 加热炉排烟系统由烟道、空气预热器、煤气预热器及稀释风系统等组成。加热炉采用上排烟,炉内烟气分别由加热炉装料端的上升烟道流入水平烟道内,然后分别流经空气预热器、煤气预热器、烟气处理系统,经排烟风机排放至烟囱中。加热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半干法脱硫(循环流化床法)处理后,经1根34m高,内径2.5m的排气 筒排放。 3 粗除鳞 加热后的板坯需进行板坯除鳞,出料板坯经出料辊道输送到除鳞辊道,辊道中设置粗轧前高压除鳞箱,利用高压水清除钢坯表面氧化铁皮(即除鳞),喷嘴处高压水压力为22MPa。 4 粗轧 除鳞后的钢坯,由辊道送入粗轧机组连续轧制。由三辊Φ750×2000m进行轧制,在轧制过程中根据轧制规程要求,可在轧机入口侧或出口侧用高压水清除二次氧化铁皮。粗轧前附带立辊轧机侧压量可达50mm(双侧),可进行AWC宽度控制和SSC控制。 5 飞剪 粗轧后的中间坯由切头飞剪切除头、尾,由运输辊道送到中轧机组再进行轧制。 6 中扎 轧件经2台立轧机和2台平轧机(Φ680×380mm+Φ580×200mm)进行轧制。 7 精轧 精轧机组为四辊6平轧机(Φ610×660mm),精轧机架间设有液压活套,通过活套调节系统使轧机自动调速,并通过张力调节系统使带钢在微张力、恒张力状态下轧制。通过设定合理的出口速度和机架间喷水冷却制度以保证终轧温度。通过和AGC配合进行板型控制。精轧机组后设置测宽、测厚仪等检测仪表,对带钢生产进行在线闭环控制。 精轧辊道和辊道辊子冷却方式为辊身外冷,冷却水属于直接冷却方式,此外轧机轴承及辊道采用润滑油润滑,当用水冷却时此部分水不仅水温升高,而且含有除鳞的氧化铁皮及少量油类。冲氧化铁皮水和轧辊辊道冷却水通过浊环水系统处理后回用。 轧机组在轧制带钢时,轧件在高温(轧件的温度为1000℃左右)下生成的氧化铁皮被上、下工作辊压延、破碎所形成细微的氧化铁粉,附着在轧件的上、下表面上,该细微的氧化铁粉在轧件热辐射的条件下引起在轧件附近的空气强烈对流并随之迅速升入空中,污染轧机周围的环境,故本项目在粗、中、精轧机组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管道收集排入塑烧板除尘系统。 8 带钢冷却、卷取、收集、入库 本工程带钢冷却采用自然缓冷,经冷却后的带钢进入卷取机卷取,卷取完成后,送入慢速输送辊道送入翻卷机进行翻卷。带钢成卷后由运输辊道放到打捆站的鞍座上进行打捆,打捆后的成品经过磅、挂牌后放入成品库。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加热炉:废气收集后经低氮燃烧+半干法脱硫(循环流化床法)处理后,由1根34m高,内径2.5m的排气筒排放。②粗轧、中轧、精轧废气:各个轧机机架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集气管道引入1台塑烧板除尘器处理,由1根高24.13m排气筒(DA020)排放。废水:①生活污水: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②生产废水:本项目依托现有棒线材车间线材生产线的净环水处理系统和浊环水处理系统。净环水流入热水井,经泵提升至冷却塔冷却后流入冷水井,再由泵提升至用水设备循环使用,净环水排污水为浊环水补水,不外排。浊环水经铁皮沟流至漩流沉淀池,经初步沉淀后,由漩流井泵加压送至撇油池,经二次平流沉淀,撇去水面浮油,由过滤泵加压经过滤器、冷却塔流回二冷水池,循环使用,浊环水定期排****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固废:①生活垃圾:厂区设垃圾桶收集,定期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②轧废、切头:运至炼钢车间回收利用。③氧化铁皮、污泥、除尘灰:运至烧结车间回收利用。④ 废矿物油、废油桶:依托现有厂区内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加热炉:项目加热炉及废气治理设施均依托现有;加热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低氮燃烧+半干法脱硫(循环流化床法)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34米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排气筒内径2.5m。②粗轧、中轧、精轧废气:粗轧及精轧轧机机架均设置集气罩,中轧轧机上方设置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共同引入1套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4.13米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废水:①生活污水:本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②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分为净环水和浊环水,分别依托现有棒线材车间生产线材净环水处理系统和浊环水处理系统。其中,浊环水经铁皮沟流至漩流沉淀池,经初步沉淀后,由漩流井泵加压送至撇油池,二次平流沉淀后,撇去水面浮油,经过滤泵加压后经过滤器、冷却塔回流至二冷水池循环使用,浊环水定期排****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净环水流入热水井后,经水泵提升至冷却塔进行冷却,冷却后流入冷水井,随后提升至用水设备,净环水排污水为浊环水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①生活垃圾:厂区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定期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②轧废、切头:运至炼钢车间作为原料使用。③氧化铁皮、污泥、除尘灰:运至烧结车间作为原料使用。④废矿物油、废油桶:本项目危险废物种类主要有废矿物油、废油桶。本项目依托现有全封闭危废贮存库,占地面积85m2,位于现有棒线材车间西侧,采用2m高砖混墙+彩钢板结构,地面及四周墙面整体进行硬化处理,并贴有瓷砖进行防渗处理,门口内侧设置10cm高围堰,库内配套建设有导流渠及收集池(规格为1m×1m×1m)。本公司与长****公司签订了废矿物油、废油桶处置协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软连接减少振动;热轧机组均设置在轧钢车间内;设有专职人员管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强化车辆管理制度,厂内减少鸣笛、低速行驶。 |
| 较环评阶段,中轧轧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调整为集气管道收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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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6.81 | 419.9724 | 0 | 0 | 6.81 | 6.8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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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轧钢除尘废气排放口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 | 粗轧及精轧轧机机架均设置集气罩,中轧轧机上方设置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共同引入1套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4.13米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 | 根据2025年11月25日-26日对有组织大气污染源轧钢除尘废气排放口出口监测结果:颗粒物排放量最大值分别为6.3mg/m3、6.2mg/m3,均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中的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本次监测6次,达标6次,达标率为100%。 |
| 1 | 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软连接减少振动;热轧机组均设置在轧钢车间内;设有专职人员管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强化车辆管理制度,厂内减少鸣笛、低速行驶。 | 根据2025年11月25日-26日对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等效声级在53.0dB(A)-56.3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2.4dB(A)-45.1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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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