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6年1月组织编制了《**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田淮)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县白龙镇。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105°34′10.456″E,31°48′27.750″N。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类,主要由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广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污水管网共计8.67km,管径为DN150~600,污水检查井379座,截污井1座,暗渠213m,河道生态护坡4350m2,生态湿地800m2;改造拦河堰1座。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78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04hm2,临时占地面积4.74hm2。工程挖方总量为1.67万m3;填方总量为1.73万m3;工程借方0.06万m3,来源于外购;工程经内部调运**衡后,最终无弃方。
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开工,于2025年5月完工,总工期为18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9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刘荣洁; 联系电话:138****6970。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先生,监督电话:0839-****067。
附件:1.**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县白溪浩河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
2026年1月26日
| 附件: | |
| 附件1.医药物流配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
| 附件2.医药物流配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