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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开展****浮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现有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浮选厂建设项目;
2)项目选址:**市**区瓦窑镇木瓜村;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15亩,总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锤破区、球磨区、浮选车间、脱水车间和压滤车间。项目已建成多年,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需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对生产车间进行升级改造,同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并进行设备购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传术 联系电话:159877##788
地址:**市**区瓦窑镇木瓜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杨*华 联系电话:184****5557(业务电话)
地址:**省**市**区**街道太保北路花千树二期1幢2单元3层302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公众参与意见(3).doc
链接: https://pan.**.com/s/1iITAf9bPGYYzB_bmlCiX7Q 提取码: urn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可选择电子版和纸版。提交电子版的请上传至邮箱1****77176@qq.com,提交纸版的可邮寄至****,注明接收单位和联系人信息。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从2026年1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9日止
建设单位:****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