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亳州市城区绿化管养项目(第一批)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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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 年**市**绿化管养项目(第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管理团队人员配置” 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园林或风景园林或园艺或植物保护专业学历证书,并拥有中级及以上植保工证书或中级及以**业有害生物防治工证书的每人得3分,满分12分。

问1:我单位提供国家认可的四级及以**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否符合要求如提供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植保工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提供国家认可的四级及以**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予以认可;提供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植保工证书予以认可。

问2:我单位提供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城市园林专业或园林技术专业或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并拥有中级及以上植保工证书或中级及以**业有害生物防治工证书的,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有明确要求,故提供具有城市园林专业或园林技术专业或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并拥有中级及以上植保工证书或中级及以**业有害生物防治工证书的,不予认可。

问3:我公司提供林学专业学历证书是否可行

回复:提供林学专业学历证书不予认可。

问4:经查国家2021版职业资格目录已无植保工和经查国家2021年版职业资格目录已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

回复: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园林绿化工2022年版)》,园林植保工为园林绿化工(职业代码4-09-10-01)下设工种。

本次招标为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标,未限定植保工工种相关技能证明的颁发主体、地域范围,投标人可通过**范围内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合法评价机构获取植保工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并非仅局限于**省内的认定机构。国内多地均有具备资质且面向社会开展园林植保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的机构,不予删除。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本次招标为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标,未限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相关技能证明的颁发主体、地域范围,且**省内(如****学院、****学院、****协会等)及国内多地均有具备资质且面向社会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的机构,不予删除。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提问:本项目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没有具体要求,我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是否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回复:不予认可,招标文件“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注释中“2. 提供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 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 3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标书代写

3、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 相关提问。

提问一:

1.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需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

问:如提供多功能抑尘车具有洒水功能,同时配置高压雾炮机可以高空作业喷洒药物,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提供多功能抑尘车具有洒水功能,同时配置高压雾炮机可以高空作业喷洒药物,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予以认可。

2.垃圾车或货车(2.5吨及以上)。

问:这个2.5吨指的是核载质量还是总质量

回复:垃圾车或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2.5吨及以上。

3.电动雾炮洒水车:适用于公园、景观带等园路使用的小型电动雾炮洒水车。

问:小型电动雾炮洒水车一般为电动三轮车,无法提供行驶证,只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提供电动三轮雾炮洒水车发票予以认可。

4.绿篱修剪车问:绿篱修剪车一般为小型电动形式的,无法提供行驶证,只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绿篱修剪车只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予以认可。

提问二:

1.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P42页“2.人员数量及配置要求”备注中“1.绿化工、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投标单位须书面承诺: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名单和有效证件,保证以上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投标文件中无此承诺的,为无效投标)”

请问1:此处要求提供承诺书电工是否为表格内的水电工

回复:此处要求提供承诺书电工为表格内的水电工。

请问2:此处承诺书内是否还需要加上表格内的:其他人员(保洁、安保等)95 人及以上”

回复:此处承诺书内不需要加上表格内的:其他人员(保洁、安保等)95 人及以上”

请问3:“2.人员数量及配置要求”表格的“项目管理人员”与评标办法“管理团队人员配置”中的“2.项目管理人员”是否相同是否投标时按评标办法内要求配置即可

回复:“2.人员数量及配置要求”表格的“项目管理人员”与评标办法“管理团队人员配置”中的“2.项目管理人员”性质相同,“人员数量及配置要求”表中的数量标准为最低配置要求,投标时人数可按评标办法内要求配置,也可配置4人以上。

2.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P44页3.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要求中“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打捞船及其他管养设备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投标文件中无此承诺的,为无效投标)。若在合同签订前不能配备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请问此处“打捞船及其他管养设备”是不是指“电动雾炮洒水车、打捞船、绿篱修剪车、手推式打草机、割草机、绿篱修剪机、高枝剪、大平剪、打药机等”这些设备在投标时承诺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即可。

回复:

此处“打捞船及其他管养设备”是指“打捞船、手推式打草机、割草机、绿篱修剪机、高枝剪、大平剪、打药机等”设备在投标时承诺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即可,电动雾炮洒水车、绿篱修剪车等各种车辆作为本次招标的评审项,不包含在内。

提问三:

1.第四章 采购需求-(二)服务需求-3.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

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需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配备标准:4台

提问:我单位租赁的洒水车尾部带有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我单位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以及洒水车尾部带雾炮机的外观照片,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租赁的洒水车尾部带有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若你单位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限必须满足能履行完本项目最长养护期)和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须为租赁的出租单位)以及洒水车尾部带雾炮机的外观照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承诺所提供的车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同时使用),予以认可。

提问四:

1.第四章 采购需求-(二)服务需求-3.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

(1)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需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配备标准:4台

提问: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需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配备标准:4台,我单位提供的洒水车为租赁,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名下,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二)服务需求-3.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若上述车辆为租赁,则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限必须满足能履行完本项目最长养护期)和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须为租赁的出租单位)。”已明确要求,故提供的洒水车为租赁,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名下,不予认可。

(2)垃圾车或货车(2.5 吨及以上),配备标准2台。

提问:我单位提供垃圾车或货车(总质量为2.5 吨及以上),配备标准2台,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垃圾车或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2.5吨及以上。提供垃圾车或货车(总质量为2.5 吨及以上),配备标准2台,不予认可。

(3)电动雾炮洒水车,配备标准6台。

提问:电动雾炮洒水车市场上咨询并无这种车,只有电动三轮雾炮洒水车,这种车是小型车辆,没有车辆行驶证,只有发票,我单位提供电动三轮雾炮洒水车发票,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提供电动三轮雾炮洒水车发票,予以认可。

(4)综合评审表-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例加 2.5 分,满分 5 分。

提问:我单位提供道路绿化养护业绩或公园绿化养护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提供道路绿化养护业绩或公园绿化养护业绩,予以认可。

提问五:

1.第四章 采购需求(二)服务需求3.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需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配备标准:4台

提问1:多功能抑尘车具有洒水功能,同时配备雾炮机可以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我单位租赁的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 8 吨)是否满足“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需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的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提问2:我单位****车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名下,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二)服务需求-3.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若上述车辆为租赁,则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限必须满足能履行完本项目最长养护期)和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须为租赁的出租单位)。”已明确要求,故提供的****车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名下,不予认可。

提问六:

1.高空作业车

提问:提供自行走曲臂式高空作业平台设备,该设备也能具备高空作业能力,但该设备无行驶证,只能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但后期需满足实际管养需求。

提问七:

1.采购需求中要求:垃圾车或货车(2.5吨及以上),核定载质量2.5吨及以上的车辆均为黄牌,黄牌车辆在市区属于禁行车辆,所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是不是指总质量2.5吨及以上

回复:垃圾车或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2.5吨及以上。“3.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中明确:所有车辆设备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上牌照。国六排放标准黄牌车辆在**市区可通行。

提问八: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实施力量及方案(80分),设备配置(10分),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机械设备配置基础上

1.每增加一辆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得3分,满分6分;

2.每增加一辆垃圾清运车或货车的得2分,满分4分。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增加的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垃圾清运车或货车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投标文件中无此承诺的,本项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提问:设备配置是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配置承诺函即可拿到满分10分投标时是否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果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是否提供租赁及自有的设备配置相关证明材料均符合要求。请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实施力量及方案(80分)--设备配置(10 分)--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机械设备配置基础上:1.每增加一辆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 8 吨)得 3 分,满分 6 分;12.每增加一辆垃圾清运车或货车的得 2 分,满分 4 分。”该处提及的设备配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配置承诺函即可拿到满分 10 分,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但承诺车辆需在合同签订前配备到位,若在合同签订前不能配备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2.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服务需求3.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其中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 8吨,需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4辆、垃圾车或货车(2.5吨及以上)2辆、电动雾炮洒水车6辆。电动雾炮洒水车是指:适用于公园、景观带等园路使用的小型电动雾炮洒水车。

提问1:请问我司提供的洒水车,发票上显示为绿化喷洒车,与洒水车功能一样,只是不同厂家的叫法不一样,是原厂家出厂,不是后期改装的洒水车,核定载质量符合要求。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提供的洒水车,发票上显示为绿化喷洒车,与洒水车功能一样,是原厂家出厂,不是后期改装的洒水车,核定载质量符合要求,如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予以认可;如未配备雾炮机不能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不予认可;

提问2:我司经查阅资料得知市面上大部分洒水车相关证明资料上均无法体现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的说明,请问我司提供车辆行驶证或发票上车辆类型为:洒水车、绿化喷洒车或多功能抑尘车且车辆照片上可以体现出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特征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提供车辆行驶证或发票上车辆类型为:洒水车、绿化喷洒车或多功能抑尘车且车辆照片上可以体现出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特征,予以认可。

提问3:请问电动雾炮洒水车我司经查阅资料得知市面上此类型车辆属于小型车辆、没有车辆行驶证。请问我司提供电动雾炮洒水车购置发票、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提供电动雾炮洒水车购置发票,予以认可。

提问九:

1.关于招标文件“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

提问1:市场上具备雾炮机和酒水功能的车辆发票名**为多功能抑尘车,我公司拟配备具有雾炮机、可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并具有洒水功能的发票名称为多功能抑尘车的车辆是否满足"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需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要求

回复:配备具有雾炮机、可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并具有洒水功能的发票名称为多功能抑尘车的车辆满足“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 8 吨,需配备雾炮机用于高空作业喷洒药物)”要求,予以认可。

提问2: 垃圾车或货车(2.5吨及以上),2.5吨指的是核定载质量还是总质量

回复:垃圾车或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2.5吨及以上。

提问3:"电动雾炮洒水车(适用于公园、景观带等园路使用的小型电动雾炮洒水车)"及"绿篱修剪车"为小型设备,一般没有车辆行驶证,是否按照"其他管养设备"要求承诺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即可如果需要提供资料,是否仅提供电动雾炮洒水车和绿篱修剪车的发票即可满足要求

回复: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中“电动雾炮洒水车(适用于公园、景观带等园路使用的小型电动雾炮洒水车)”及“绿篱修剪车”为招标评审项,提供电动雾炮洒水车和绿篱修剪车的发票,予以认可。

提问4:所有车辆设备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上牌照。电动雾炮洒水车为新能源车辆非燃油车辆,无法体现国六排放标准,是否无需提供相关资料

回复:电动雾炮洒水车不同于燃油车,不受国家排放标准要求,不需要提供查询排放标准 。

提问5."打捞船"及"手推式打草机、割草机、绿篱修剪机、高枝剪、大平剪、打药机等"是否仅承诺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即可,无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打捞船”及“手推式打草机、割草机、绿篱修剪机、高枝剪、大平剪、打药机等”仅承诺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即可,无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2. 关于招标文件信誉项,获得的奖项或荣誉需要提供何种类型的证明材料

回复:奖项或荣誉提供文件或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官网截图等能证明的材料均予以认可。

提问十:

1.第四章 采购需求3.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6)打捞船:4;(7)绿篱修剪车:1;(8)手推式打草机、割草机、绿篱修剪机、高枝剪、大平剪、打药机等:根据管养需求配备;要求: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打捞船及其他管养设备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投标文件中无此承诺的,为无效投标)。若在合同签订前不能配备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提问:我单位提供承诺(7)绿篱修剪车和(8)手推式打草机、割草机、绿篱修剪机、高枝剪、大平剪、打药机等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此处“打捞船及其他管养设备”是指“打捞船、手推式打草机、割草机、绿篱修剪机、高枝剪、大平剪、打药机等”设备在投标时承诺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即可,绿篱修剪车等各种车辆作为本次招标的评审项,不包含在内。提供承诺(7)绿篱修剪车和(8)手推式打草机、割草机、绿篱修剪机、高枝剪、大平剪、打药机等在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不予认可。

提问十一:

1.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信誉项,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奖项或荣誉,一个得 2.5 分,满分为 5 分。

提问:我单位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不予以认可。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至: 2026 年2月11日 8 点30 分(**时间)。

4、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5、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58-****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希夷大道455****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5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0558-****660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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