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营房修缮及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最终得分 |
| A包 | ****营房修缮定点供应商 | ****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49号3号楼A座16层209号 | 工程结算金额的98.00% | 93.02 |
| B包 | ****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包括不限于:车辆的一、二级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维修救援、24 小时应急等相关服务。 | ******公司 | **省**市**区贾鲁**路39号杲村滨河家园东院7号楼一单元702室 | 配件优惠率为: 7 % 工时费优惠率为: 7 % | 97.00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代高燕(采购人代表)、谷明哲、肖诗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通知收取,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A包:10200元;B包:6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金菊路91号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方式:158****4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原区华山路岗坡路芝麻街﹒公园里院内C6栋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