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换枕大修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包兰线迎水桥至干塘段增设防护栅栏等302个项目预计划的通知单》(计建预〔2025〕26-6号) 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国铁大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地点:陇海线、包兰线、兰新线。
3、工程范围:1.工程范围:陇海线(上)**东-**K1726+300-K1728+700换枕大修,兰新线(下)坡底下-**南K26+003-K32+500换枕大修,包兰线(单)红圈沟-邵家堂K953+700-K963+800换枕大修,包兰线(站)红圈沟站1、3道、丰水村站1、3道、土**站1、3道、狼抱水站1、3道、兴泉堡站1、3道、**站1、3道、长城站1、3道股道换枕大修。
完成9.4km正线及12.57km股道换枕大修任务。
4、工期要求:2025年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最终以签订合同中工期为准)。
5、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施工劳务资质,同时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施工劳务资质根据当地住建厅要求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信誉要求:一是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被解除合同。二是根据《关于修订〈****公司铁路建设及地方涉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资完成与招投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兰铁建设函〔2019〕8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三是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安全事故,****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严重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6.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银行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6日18:00分至2026年1月31日18:00分,在****@163.com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并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有效缴费凭证(与报名资料一起发邮箱)。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04****3241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标书代写2026年2月11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11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1日9时30分,地点:**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网站发布。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路三角线10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31-****6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931-****656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市电0931-****168路电071-26168
8.1异议受理:
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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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