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5〕49号)、《关于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6〕2号)要求,我县于2026年1月起全面实施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次集中征集自2026年1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17:30截止。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参与机构类型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受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负责对老年人能力进行评估。该机构及其评估人员不得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确保评估公正。
三、申报条件
1.主体资格:****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独立法人,运营满1年以上,信用状况良好。
2.人员配置: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需****中专及以上学历,拥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或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及相关专业背景;持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等级证书且经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其中医护专业背景人员不少于2人。评估人员及机构实际控制人等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软硬件设施:拥有固定的评估场所(含接待室、评估室、档案室),环境符合要求;配备上门评估所需的便携设备(如身高体重仪、血压计、血糖仪、录音录像设备等);
4.评估机构及人员不得参与与评估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不与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存在股权控制、同一法定代表人等利益关联,不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业务。
5.具备使用“民政通”等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保护老年人隐私,按要求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操作。
6.承诺接受全过程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资**全负直接责任。
四、申报材料
申请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县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评估机构申请表(附件1)。
2.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所在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机构评估人员花名册。
6.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评估员学历及资质证书)。
7.诚信承诺书(附件2)。
8.参加电子消费券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附件3)。
9.信用记录查询或者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步提交全套盖章材料的PDF电子版。
五、申报流程与管理办法
(一)材料提交:参与申报的服务机构需提交纸质版装订材料(一式两份)及相应电子版报送********中心。
(二)资格审核:征集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对部分机构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择优选取2家。
(三)公示入库:通过审核的拟入围机构名单,将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1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库”。
(四)动态管理:我局将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估,对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违规使用补贴资金、失信等行为的机构,将立即启动退出机制,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及材料接收事宜,联系电话:0551-****1068。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踊跃申报,共同为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附件:1.**县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评估机构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参加电子消费券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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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
附件:附件1**县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