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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石岩街道水田第四工业区祝龙田路17号6335平方米物业租赁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1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2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宝****工业园-B栋 |
| 面积/数量 | 633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9年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1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6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合同生效后第一至第三年为26元/㎡/月,第四至第六年为27.3元/㎡/月,第七至第九年为28.67元/㎡/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以及**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物业,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物业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工商税费等因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或经营的责任人,****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5、租赁期间,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的一切维护维修修缮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加建、改建或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承租方实施前述行为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以任何形式提前终止、解除的,除可拆除或搬离的设备设施外,依附于租赁物业的装修、附属设施、配套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评估价值赔偿。并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装修及其他投入费用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8. 租赁期间,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实施转租行为,应遵守如下内容: 8.1 承租方不得实施虚增面积、违法加收水电和燃气费; 8.2 转租不得改变物业原有用途; 8.3 转租租期不得超过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剩余租期; 8.4 次承租人不得再行转租。 8.5 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如承租方或次承租人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和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在租赁期间,如遇租赁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并需实施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政府相关单位的拆迁工作,双方另行协商补偿或赔偿事宜。 10.出租方因本项目产生的测绘费、评估费、律师费、招标代理费用(以实际支出金额为准)由承租方承担。 11.其他《****公司物业租赁合同模板》中要求的条款。 12.租金交纳方式:每月5****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交纳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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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投标及开标标书代写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二、租赁物业概况 物业位于**市**区石岩街道水田第四工业区17号,属于******公司大宗物业,厂房1栋为4层,厂房总建筑面积为6335㎡,实际物业出租面积为6335㎡。该物业权属为******公司集体物业,且无抵押、质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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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329420(两个月租金) | 物业管理费 | 0.6元/㎡/月,由**市****公司收取。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04日 10时00分01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 10时00分02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01日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从事实体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信用资质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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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街道**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刘经理;黄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561、137****5091;0755-****8815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三、根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329420 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邀请深****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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