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1167.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地州/市:博州
县/市:**市
乡/镇:小营盘镇
地块情况:本次竞价土地为1个标段,总面积约1167.6亩(其中机动地227亩)(实际面积以测绘数据为准)
流转底价:1320元/亩/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方式:e聚农宝APP参与
报名保证金:300000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6年2月2日上午12时整(**时间)
竞价地点:线上APP“e聚农宝”参与
联系人:****中心:132****6921
备注说明:
(一)土地流转区域:****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167.6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相关情况:本次协商土地为1个标段,总面积约1167.6亩(其中机动地227亩)(实际面积以测绘数据为准)
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1320元/亩/年
(四)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1年
1.须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得变更现有耕地的使用性质与用途。
2.成交人自行承担因生产而产生的机井、管道维护费、电费及地下水**税等其他生产经营费用,秋收完成后及时清理蓄水池淤泥和滴灌设备的保养(阀门)。
3.成交人因实施技术改造等所投入的费用均应计入农业生产成本,不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合同期满后,无权要求出让方予以补偿。
4.本村现有蓄水池一座,需缴纳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管理房两座,每座需缴纳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合计贰万元整;总计需缴纳押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5.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若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须独立承担相应责任。机电井及相关滴灌配套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保障其正常运行与维护,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如因操作不当导致任何损失,相关责任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协商成交人在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后,于种植周期内未经村集体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擅自将所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的,视为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7.村粮食种植任务共计190亩,需按亩均30元的标准支付差价,两个标段依据成交亩数执行。
8.作物所产生的秸秆归成交人所有权。成交人须于10月20日前完成滴灌带的回收工作,以利村集体开展冬翻作业。若村队养殖户有需求,饲草料应按照市场价格优先售予本村养殖户,低于市场价20元。
9.除甜菜外,均可种植,优先推荐种植玉米。
1.协商成交人须于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村集体签署正式承包合同。
2.协商成交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承包款项。(遵循“先付款后用地”原则。承包费的支付方式可依据合同约定协商确定。若成交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承包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则视为违约,其协商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村集体重新组织发包。)
3.2026年秋收结束后,由村集体组织机井设备验收,经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和10月20日前清理完秸秆,保证金予以退还。
1.协商成交人须于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缴纳每亩50元的种植风险保证金。
2.该保证金用途为确保协商成交人严格遵守秋季五项工作的规定时限完成作业,具体包括:负责田间垃圾清理与残膜回收、秸秆清运,秋收结束后须及时完成蓄水池、水泵及管道排水清淤工作,以及对机电井滴灌设备(含阀门装卸)进行维护保养;同时须完成滴灌带回收及土地秋翻等任务,******社次年土地流转价格造成不利影响(若因承包方未按时完成秋翻作业而导致村民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待上述秋季五项工作全部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村集体将全额返还种植风险保证金。
3.在秋季灌溉工作结束之后,出让方与受让方须共同对机电井及滴灌设施进行验收。确认设施完好无损后,将其交还给出让方。若设施存在损坏,受让方应照价赔偿或负责修复至原状。沉淀池内的淤泥需清理并恢复至原状。如因种植活动造成环境污染,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4.若未履行上述要求,出让方有权使用该保证金支付秋季五项工作及环境卫生清理等相关费用。
1.具备承包经营土地耕种的相应能力,承诺遵守耕地保护相关规定,自愿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公开协商活动并严格履行相关约定。
2.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协商。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2日
2.报名方式:登录****交易中心线上系统APP(“e聚农宝”应用程序),于该平台内查找对应经营权流转项目(村队)进行报名,报名保证金300000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3.报名流程:
第一步:扫码下载“e聚农宝”或通过“应用宝”搜索“e聚农宝”下载APP。
第二步:下载完成后,点击“我的”,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完成身份验证。
第三步:进入土地交易大厅,查找目标地块,点击“预约报名”,认真阅读协商承诺书后输入验证码完成报名。
第四步: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通过银行人工窗口、ATM****银行转账缴纳保证金,并在APP内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审核。
4.协商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缴纳要求:须于报名时完成缴纳,并在“e聚农宝”APP内上传凭证。
备注:缴纳时须注明“XXX(姓名/单位名称)保证金”(代缴保证金及现金形式缴纳均不予受理)。
退还规则:协商程序结束后,除竞得人外,其余参与协商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保证金,将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5.参与本次公开协商者,须亲自到场或通过移动终端远程签署《公开协商承诺书》,并于指定保证金账户内足额缴纳土地协商保证金后,方可获得协商资格。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6.报名联系人: ****中心:132****6921
7.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村主任:138****5560
1.协商时间:2026年2月2日12时整(**时间)
2.协商地点:线上APP“e聚农宝”参与
1.本次土地协商由****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协商成交人须于成交当日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将自协商保证金中直接划扣)。
成交结果将于****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进行公示。
1.电子合同签订:成交方与出让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合同及相关耕地保护补充合同,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该村完成签约。
2.合同备案:成交方应在****交易中心网签系统完成电子合同的备案,****农经站完成纸质版合同的备案,同时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
1.参与协商人数不足3人时,不得开展公开协商。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或监督方代表缺席时,均不得进行公开协商。(备注:若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少于3人,经受让方及监督方共同确认,可转为协商方式出让交易标的。原则: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公告标底价。)
2.若报名截止后仅一名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同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弃权(出让方不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报名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为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在第一轮报价中弃权,否则将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并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公开协商结束后,对协商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且未成交的参与人,其保证金将于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5.在协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将予以扣缴,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6.如成交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足额支付承包费,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并重新流转经营权,且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采取现场竞争性电子协商方式。
2.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采取现场竞争性电子协商方式,以初始标底价与最低加价金额之和作为起报价,采取多轮加价协商机制。首轮报价须以标底价为基础,加价幅度不低于10元/亩,后续轮次则以前轮最高报价作为新标底价,并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加价竞标。
3.经多轮电子协商后,最终最高报价者将被确定为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