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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6
| 项目名称 | 钣金车间激光除尘设备增加排气管道 | ||
| 建设地点 | **省****开发区****开发区黄河路336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蒙 |
| 联系人 | 朱虎 | 联系电话 | 180****869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2-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激光切割机工位除尘设备目前在车间内,过滤废气以无组织排放形式排入车间。为提升治理效果,将过滤除尘设备转移到车间外,并额外增加15m高排放筒。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激光切割板材产生含颗粒物废气采取滤芯过滤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增加设备间,降低环境噪音 | ||
| 承诺:**** 高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蒙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