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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6-01-26 16:30
| 90天 | ||
| 500,000元 人民币 | ||
| 元 | ||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智能评标 | ||
| ****银行贷款****新港现代物流枢纽项目 CW1:产城融合物流通道(干鱼山隧道) 澄清文件(第4号) 招标编号:**** 对本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说明,****政府采购工程,但是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招标人代表2人。****政府采购项目,派招****委员会,存在与投标人产生利害关系,会影响本次招标的公平性,破坏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规则,并严重存在廉政风险,****委员会组成成员中取消招标人代表。 回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及《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管理工作指南》(财办国合(2017)25号)三、关于采购组织(五)规定:“评标由项目实施单****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项目实施单位代表、评审专家组成……”,根据上述规定,本****委员会。 2. 履约保函及预付款****银行版本格式。 回复:各潜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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