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406-411722-04-01-684390),招标人为****,****银行融资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医院等17处公共停车区域建设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充电服务设施996台,其中:安装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493台,安装60kW单枪直流充电桩395台,安装7kW单枪交流充电桩108台,配套铺设电线电缆安装变压器,建设智能化信息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额约10121.85万元,具体规模及内容以评审通过的批复文件及设计图纸等为准。
2.2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第1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第2标段:监理标段;2.3第1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相关要求2.3.1标段内容:****医院等17处公共停车区域建设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充电服务设施996台,其中:安装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493台,安装60kW单枪直流充电桩395台,安装7kW单枪交流充电桩108台,配套铺设电线电缆安装变压器,建设智能化信息系统等。
2.3.2质量要求:合格。
2.3.3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周期:3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3.4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应包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本工程勘测、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缺陷修复及负责管理协调配合工作等;3.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4.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2.4监理标段相关要求2.4.1标段内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监理工作;2.4.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2.4.3工期要求: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2.4.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2.5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1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响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1.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1.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道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1.6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2)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2监理标段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2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独立法人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2.4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新成立****公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市竹沟路大地丽都3期3号楼2单元20楼2005室;4.3领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招标人:****办公地址:****办事处腾飞路中段**1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96-****22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396-****183地址:**市洪河大道与******广场B栋12楼1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