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按照该要求对“****年产8000吨铁酸锌等无机氧化物混相材料产品建设项目”做出以下公示:
建设地点:****基地范围内,科技一大道以西、高新三路以南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8****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