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区智慧就业驿站建设工作,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区智慧就业驿站项目设计咨询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智慧就业驿站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需求和内容
根据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对**区智慧就业驿站项目实施监理服务,从项目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安全等进行监管,并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把控项目的整体进展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出具监理日记和监理报告,做好项目的验收服务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服务要求
1.要求开展驻场监理服务,至少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
2.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时为止。项目审计和维保期间,监理单位仍需提供服务。
3.通过审核监理方应提交的各类监理文档和最终监理总结报告,综合评估监理方在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把关、重难点问题解决、项目投资等方面的监理情况。在文档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项目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前提下予以验收。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不低于3人,项目团队应相对固定,如需更换,需征得我局书面同意。
四、项目费用预算
总预算9.44万元人民币,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供应商的利润等。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公司参与投标的则****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及****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不能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材料
(一)资格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管理局官网打印许可经营信息页面的企业经营范围,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同时提供相关凭证;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4.信用查询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标书代写
5.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于发布本招标公告前三个月个人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二)响应材料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1);
2.报价文件;
3.实施方案;
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等;
5.供应商认证情况;
6.距项目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履约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
7.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情况;
8.其他材料。
以上评标资料一式六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打印装订后,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注明:
(1)应标的项目名称;
(2)应标的单位名称;
(3)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将予以拒收。
七、材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本次公告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26年2月2日止,投标人应于2026年2月2日18:00前将投标材料快递或直******局(****六楼612室,联系人:权女士,联系电话:0755-****0451)。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八、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材料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启评审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区人力**官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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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