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6日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830-****075。
传真:0830-****509。
通讯地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号****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邮政编码:6460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 1 | ****大洲驿11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 **市**区 | ****公司****公司 | **** | 项目位于**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大洲驿110kV变电站内扩建1台主变,容量63MVA(2号主变);35kV出线,拆除前期已建3回并**10回;10kV无功补偿,由2×4008kvar调整为1×4008kvar+2×6012kvar。 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8万元。 |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覆盖堆料,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实行封闭等措施减轻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不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弃土堆放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拆除的主变和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拆除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含油固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临时拦挡、遮盖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做好迹地恢复工作。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总平面布置上,主变基本位于站区中央。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主变,新增轴流风机安装风道消声装置。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站内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不定期清运。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既有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