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审批
福建-龙岩-长汀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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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历史文化 名城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6-01-04 16:07
福****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县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经研究,原则同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含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1)改造老街道路约18000平方米,对外联接道路长约29770平方米,沿江步道长约5472.05平方米;配套提升绿化、照明、接户管、消防、安防、垃圾分类、沿河街道驳岸加固等基础设施;(2)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约348.72平方米、文化活动场地约1965.1平方米、健身运动场地约4229.38平方米;配套自行车棚、标志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3)沿江及街区立面综合整治约4931平方米。

三、主要设计标准:

1.路面等级;采用沥青路面,设计年限为10年;

2.排水体制为雨、污水分流制;污、废水分流制。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投资概算10039.5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805.84万元、设备工程2662.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8.87万元、预备费912.69万元。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及业主依法依规筹集,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请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不得提高建设标准,不得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内容,不得改变业务用房用途;严格落实建设资金,不得拖欠施工企业账款或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率;按照评审意见逐一落实落细并从严控制项目建设成本。

六、接件后,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落实招标投标制,将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落实工程监理制,督促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合同管理制,明确安全质量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

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附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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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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