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697762 | 建设单位法人:王富群 |
| 宗娜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柳山镇柳高路3006号 |
| 年产1亿只防护口罩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200万只防护口罩)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43-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70-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柳山镇柳高路3006号 |
| 经度:118.77363 纬度: 36.4203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03 |
| 临环审表字〔2020〕2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2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69776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69776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CFMBAG79 | 竣工时间:2025-07-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464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亿只防护口罩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00万只防护口罩 |
|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混合→熔融挤出→过滤→熔喷→(无纺布)裁切→(鼻梁条、耳带子)冲压复合→耳带焊接→检验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混合→熔融挤出→过滤→熔喷→(无纺布)裁切→(鼻梁条、耳带子)冲压复合→耳带焊接→检验包装→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混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对混料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废:项目过滤网和残渣、废边角料产生量、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均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重新作为原料投入生产使用;产生的废活性炭、喷淋塔浮油,该部分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环境风险:对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跑、冒、滴、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设备,防止发生事故或污染危害,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混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对混料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重新作为原料投入生产使用;过滤网和残渣、废边角料产生量、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均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喷淋塔浮油,该部分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环境风险:对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跑、冒、滴、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设备,防止发生事故或污染危害,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量: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编号:LQZL[2020]107号)要求的范围内。 排污许可:建设单位须依法按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其他:项目不得使用废旧塑料和废旧颗粒为原料进行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总量: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次验收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0067t/a、VOCs排放量为0.0068t/a,满足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LQZL〔2020〕107号)及环评要求(颗粒物:0.027t/a、VOCs:0.007t/a)。 排污许可:****于2025年7月23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登记编号为:****。 其他:项目不使用废旧塑料和废旧颗粒为原料进行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040 | 0 | 0 | 0 | 1040 | 104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67 | 0.027 | 0 | 0 | 0.007 | 0.007 | / |
| 0 | 0.0068 | 0.007 | 0 | 0 | 0.007 | 0.007 | / |
| 1 | 循环水池 | / | 循环水池 | 项目喷熔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暂存,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2 | 沉淀池 | / | 沉淀池 | 喷淋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 |
| 3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 |
| 1 | 布袋除尘器除尘+15m高排气筒P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 | 布袋除尘器除尘+15m高排气筒P1 | 废气排气筒P1废气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 | |
| 2 | 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1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 | 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1 | 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kg/h。 | |
| 3 | 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2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 | 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2 | 废气排气筒P2废气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5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3kg/h。 |
| 1 | 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以及隔声等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以及隔声等防治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3.6dB(A)。 |
| 1 | 生活垃圾集中拉走之前,将收集在临时垃圾桶内;事故池、危废库、化粪池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达到渗透系数≤10-7厘米/秒。 | 生活垃圾集中拉走之前,将收集在临时垃圾桶内;事故池、危废库、化粪池已做好防渗,防渗层至少达到渗透系数≤10-7厘米/秒。 |
| 1 | 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项目过滤网和残渣、废边角料产生量、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均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重新作为原料投入生产使用;产生的废活性炭、喷淋塔浮油,该部分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 1 | 对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跑、冒、滴、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设备,防止发生事故或污染危害,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对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跑、冒、滴、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设备,防止发生事故或污染危害,并进行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