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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25年第四季度药品申报资料的公告
各药品配送及生产企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需要,拟于近日接收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相关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公开征集一个批次品种,详见《****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附件1)、《****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目录(中药饮片)》(附件2)。
2.申报品种须属于附件1、附件2目录内品种。
二、申报原则
针对《****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附件1)、《****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目录(中药饮片)》(附件2)品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的药品属于“**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挂网药品(中药饮片除外)。
2.申报的药品及其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具有相应的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生产企业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2024年企业遴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与我院签订了药品采购合同的配送企业,并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4.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品规只能授权委托给一个配送企业,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料无效,同时影响该生产企业的所有药品。授权委托书开具时间应为该公告挂网公示之日起。
5.所有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挂网平台价格,当申报价格低于挂网平台价格时,该申报价格视为实际供应价格;当该申报药品纳入我院采购目录后,一旦发现实际供应价格与申报价格不一致,该品种将从我院供应目录内剔除并纳入我院配送黑名单。
6.所报中药饮片必须提供样品,作为评审依据及后期验收对照品;毒性中药饮片必需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生产、经营、配送资质)。
7.申报材料:
(1)《****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附件1).
(2)《****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目录(中药饮片)》(附件2)
(3)“两票制”承诺书(见附件3)
(4)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
(5)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1、附件3或附件2、附件3以及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按照附件要求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密封。
(6)药品生产企业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进口药品提供**总代理相关资质(如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等)。
(7)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进口药品加盖**总代理商鲜章。有变更事宜需提交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8)经国家****总局批准的法定药品说明书和外包装(均为原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资料需完整、准确、规范,并且真实有效。出现以下情形的,申报资料视为无效。
(1)资料出现缺项或信息错误;
(2)提供虚假资料等。
2. 电子版《****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附件1)、《****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目录(中药饮片)》(附件2),请按“配送企业名称”命名拷贝到U盘,与其它纸质版材料一同用资料袋装好密封,****公司鲜章。
3.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6年2月3日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现场统一提交,逾期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
4.资料收集地点:********办公室。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 182****6201
6.监督人及监督电话:****院纪委 0827-****997
四、注意事项
各生产企业和配****医院相关人员联系,违者不接受其品种申报资料。此次接收药品申报资料不再退还。
附件:1.下载****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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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