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澛港街道长**路沿线环境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弋****开发区上元**科创园16栋4楼1606
成交金额:4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澛港街道长**路沿线环境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澛港街道长**路沿线环境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叉口增加艺术造型灯及电缆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朝飞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49850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立俊、许德荣、周建军。
六、代理服务金额:5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区**污水管网整治-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整治工程;②**、东梁、**等村未拆迁地块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4.若成交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路41号省煤田二队,联系电话:186****0623。若成交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澛港新****办事处新大楼
联系方式:0553-****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41号
联系方式:186****0623 0553-****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0623 055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