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东涌镇 |
| 标的名称 | **市**区庆禄二街2号106房(自编2号)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轻食餐饮)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85.00元/月/每平方米 | ||
| 价格说明 | (一)现状出租,月租金不低于85元/平方米/月;租金每两年递增5%,合同起租日起给予免租期6个月(分两年执行);物业管理费5元/平方米/月。 (二)租赁期限:6年。 (三)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1个月租金。 (四)租赁用途及业态要求:商业(轻食餐饮)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六)起租日期不晚于(含)2026年3月1日。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71.1104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6个月(分两年执行)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5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一)现状出租,月租金不低于85元/平方米/月;租金每两年递增5%,合同起租日起给予免租期6个月(分两年执行);物业管理费5元/平方米/月。 (二)租赁期限:6年。 (三)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1个月租金。 (四)租赁用途及业态要求:商业(轻食餐饮)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六)起租日期不晚于(含)2026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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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招租业态为与**新区规划相符的配套行业,不接受污染或扰民行业。 ****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三)非经业主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物业。 (五)不得利用物业进行违法活动。 (六)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证,向我公司报备。 (七)不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须做好消防器材配置及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九****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承租期间,承租人因安****公司2次以上安全整改通知书,我公司有权直接解除租赁协议,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承租方已充分知悉租赁物业的全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业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结构、装饰、水电设施、消防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状况及数量、室内外环境、租赁物业房产情况)并对物业进行实地考察,且充分考虑因租赁物业现状而存在的任何风险、或有损失和责任情形。承租人需自行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经营资质、租赁合同备案、消防手续等使用、经营所必要的全部资质和手续,如办理不成功,承租人因此无法使用物业的全部风险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不构成招租人违约,承租人无权追究招租人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 (十一)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十****政府拆迁、征收等情况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在我司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终止,承租人应在书面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无条件搬离物业并将物业交还我司,双方互相不作任何补偿,互不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有关部门所确认及给予的与租赁物业拆迁、征收有关的一切补偿均归我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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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一)投标人资格:符合国家工商登记规定的单位及自然人,经营业态符合物业用途要求。 (二)投标资料 1、投标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签名并加盖手指印。投标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资料不齐全的,将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书(附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在投标报价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手指印;投标人为法人的,须在投标报价书上加盖公章。 3、所有资料须密封,在密封袋封面标明“**市**区庆禄二街2号106房(自编2号)”,在密封封口处签名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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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一)按招租公告的要求,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最高报价者中标。 (二)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租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租项目投标。一经查出投标人存在上述行为,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三)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的方式,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一次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最高报价),如最高同等报价中有该物业的原承租客报价,则为原租客中标,原租客享有优先续租权。标书代写 (四)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超过五个工作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自动放弃中标),如第一候选人弃标不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五)本项目按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进行投标,**市**区庆禄二街2号106房(自编2号)投标底价不低于85元/平方米/月(不含物业管理费),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人须持身份证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开标地址参与开标,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未在开标时间及未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按弃标处理。(备注:有可能采取线上开标方式,拍照上传身份证和及时回复视为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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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 | ||
| 联系方式 | 020-****9051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