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度第8批次工矿废弃地复**用试点项目区第1号地位于**市**县高庄村和**房村,占地面积为78764.27平方米(约118.15亩)。****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50420°,东经115.70386°,该调查地块北侧为兴德街,西侧为永阳大****基地,东侧为经六路,南侧为创业大道。
地块历史上为水浇地、林地和农村道路。2013年,地块开始荒置,2024年,**一建在地块内堆放修建创业大道所需的水泥管及将路基****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形成土堆。2025年10月底,**一建将修建排水方沟产生的开挖土方临时堆砌至地块内,在地块内形成大小不等的6个土堆。综上,地块内历史上共有7个土堆。
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水浇地、林地和农村道路,根据《****关于**县2021年度第8批次工矿废弃地复**用试点项目区第1号地规划说明》,该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11月,受****委托,****承担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公司于2025年11月对本次调查地块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相关人员的访谈。根据历史卫星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得知:
本次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社区/村庄、****政府单位,工****石料厂,不会对本次调查地块产生影响。
本次调查在现场设置了20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了54个土壤样品(含6****实验室分析。
根据各点位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可知,检测因子为pH、GB36600-2018的基本45项,各点位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可以转变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