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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5万吨丁酮肟项目年产1.5万吨乙醛肟项目年产7万吨苯酐项目年产0.2万吨乙烯亚胺项目年产1万吨硫酸羟胺5个项目型材及板材年度框架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年产7.5万吨丁酮肟项目年产1.5万吨乙醛肟项目年产7万吨苯酐项目年产0.2万吨乙烯亚胺项目年产1万吨硫酸羟胺5个项目型材及板材年度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如与招标文件存在矛盾之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澄清内容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1、2标段未具体注明采购数量,请各投标人按照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十二、清单内容中的说明,报各标段所有型号钢材的过磅单价总和(即各型号按照数量1吨进行报价)。
2、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支付标准调整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委【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为依据,按照标准收费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为报单价,各标段代理费按照限价计算代理费;”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