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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按照该要求对“河****年产40万吨高温科技新材产业园(一期工程)”做出以下公示:
建设地点:**省**市**县产业聚集区纬六**侧二铝路东侧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吕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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