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性能及安全试验室扩建项目

审批
天津-天津-东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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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10MA070HM931高继东
暂无**市**区
**市**区雄姿道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动力电池性能及安全试验室扩建项目****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M7452-M7452-检测服务
**市**区 **市**区雄姿道88号
经度:117.50601 纬度: 39.0113****审批局
2025-05-30
津丽审批环【2025】34号****0110MA070HM931001X
2900
70****
****0110MA070HM931晟泰玖安安环****公司
****0110MACRYN9251鉴升****公司
911********917286C2025-09-16
2025-12-262026-01-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6uvI7r source=2 hideTop=1 userId=85707ac99dcf48f5b98d67d09520b2fa token=sy6a129dfca5497fb4ff6c54bd5915f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电池原材料理化性质年检测26040项次(其中电池原材料年检测16840项次,整装电池拆解后材料年检测9200项次)。电化学性能年检测264项次,鼓包电池气体成分分析年检测400项次,电池防冻液冰点年检测50项次,整装电池内部结构年检测400项次电池原材料理化性质年检测26040项次(其中电池原材料年检测16840项次,整装电池拆解后材料年检测9200项次)。电化学性能年检测264项次,鼓包电池气体成分分析年检测400项次,电池防冻液冰点年检测50项次,整装电池内部结构年检测400项次
无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根据客户提供的电池组分的一种或多种电池材料在特定制备参数下制备成电池后的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客户预期效果,②根据客户提供的电池材料或整装电池进行相关检测,后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①根据客户提供的电池组分的一种或多种电池材料在特定制备参数下制备成电池后的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客户预期效果,②根据客户提供的电池材料或整装电池进行相关检测,后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
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试验过程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扣式电池试制干燥工序、拆解正极极片烘干工序、元素分析检测(ICP检测)工序、电解液热特性检测工序、电解液密度检测工序、电解液元素分析(ICP检测)工序、电池隔膜特热性检测工序、电池鼓包废气成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元素分析(溶解、定容)、化学分析检测工序、拆解电池后各组分清洗工序、拆解正极极片清洗工序、电解液pH检测工序、电解液元素分析检测(溶解、定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拆解电池工序、扣式电池试制注液封口工序、电解液电导率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手套箱内集气管收集,上述废气经1套**“SDG预处理+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简(P17)排放。拆解电池过程、软包电池试制注液封口工序、电解液水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制备间净化系统收集;软包电池试制设备擦拭、扣式电池试制设备擦拭产生的废气经制备间内净化系统收集,上述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简(P18)排放。软包电池涂布烘干工序、扣式电池试制涂布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套“NMP溶剂处理系统”处理后,经上述同1套“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8排放。排气筒P17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TRVO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氯气、氟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排气简P18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TRVOC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 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外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 2、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器皿淋洗废水、浆料搅拌桶淋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加药废水、超纯水设备和纯水设备排浓水等生产废水,其中器皿淋洗废水、浆料搅拌桶淋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加药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氧化分解+絮凝沉淀+净化”工艺,设计能力1m3/h)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超纯水设备和纯水设备排浓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公司****管理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处1类污染物镍的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处限值要求,钴的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处限值要求;厂区污水总排口处BOD5、氟化物的浓度和色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限值要求,其余污染因子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检测设备、环保风机等,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四侧厂界昼间环境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电解液、试验废液、废 SDG填料、废活性炭、NMP废液、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沾染废物、器皿刷洗废水、废试剂瓶、废防冻液、废硅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电池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电池、集气袋、废滤芯、废过滤膜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1、本项目扣式电池试制干燥工序、拆解正极极片烘干工序废气经密闭房间+一个集气罩收集后与元素分析检测(ICP检测)工序经尾气管+吸收瓶吸收后与电解液热特性检测工序、电解液密度检测工序、电池隔膜特热性检测工序、电池鼓包废气成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元素分析(溶解、定容)、化学分析检测工序、拆解电池后各组分清洗工序、拆解正极极片清洗工序、电解液pH检测工序、电解液元素分析检测(溶解、定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拆解电池工序、扣式电池试制注液封口工序、电解液电导率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手套箱内集气管收集,上述废气经1套**“SDG预处理+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简(P17)排放。拆解电池过程、电解液水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制备间净化系统收集;软包电池试制注液封口工序、软包电池试制设备擦拭、扣式电池试制设备擦拭产生的废气经制备间内净化系统收集,上述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简(P18)排放。软包电池涂布烘干工序、扣式电池试制涂布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套“NMP溶剂处理系统”处理后,经上述同1套“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8排放。 在验收期间,排气筒P17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TRVO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氯气、氟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排气简P18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TRVOC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 厂房外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 2、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器皿淋洗废水、浆料搅拌桶淋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加药废水、超纯水设备和纯水设备排浓水等生产废水,其中器皿淋洗废水、浆料搅拌桶淋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加药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超纯水设备和纯水设备排浓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公司****管理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在验收期间,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处1类污染物镍的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处限值要求,钴的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处限值要求;厂区污水总排口处BOD5、氟化物的浓度和色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限值要求,其余污染因子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 3、本项目营运期期间的主要噪声源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昼间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间废电解液、试验废液、废SDG填料、废活性炭、NMP废液、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沾染废物、器皿刷洗废水、废试剂瓶、废防冻液、废硅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电池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电池、集气袋、废滤芯、废过滤膜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
1、“SDG预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设计风机风量为4000~7400m3/h。2、拆解正极极片烘干工序及扣式电池试制干燥工序在密闭房间内进行,顶部设置一个集气罩。3、元素分析检测工序收集方式改为吸收瓶收集。4、软包电池试制注液工序收集方式改为注液间净化系统整体收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修订应急预案,统筹安排本项目环境应急**,严格落实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2、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 3、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依据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科学的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污染物监测工作,并将相关监测结****生态环境局。 5、根据报告表结论,****环境局确认,该项目建成后屋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实施后VOCs、氮氧化物、COD、氨氮的全厂总量应符合现有工程批复总量指标1、落实,已开展安全风险编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并于**市**区生态环境****支队完成备案(备案号:****10000-2025-539-L)。 2、已落实,本项目排污口已进行规范化设置。 3、已落实,已设置安环部,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已落实,已落实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污染物监测工作。 5、在验收期间,本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氮氧化物、COD、氨氮均满足现有工程批复总量指标要求。
无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916 0.005 0 0 0 0.921 0.005
0.194 0 2.9237 0 0 0.194 0
0.01 0 0.1814 0 0 0.01 0
0.001 0 0.0184 0 0 0.001 0
0.092 0 0.3571 0 0 0.092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585 0.005 4.382 0 0 0.59 0.005 /
0 0 0 0 0 0 0 /
0.665 0.007 3.061 0 0 0.672 0.00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限值要求;总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污水总排口BOD5、氟化物、色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限值要求,pH、CODcr、SS、氨氮、总磷、总氮、总锰污染因子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外排废水主要为器皿淋洗废水、浆料搅拌桶淋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加药废水、超纯水设备和纯水设备排浓水等生产废水,其中器皿淋洗废水、浆料搅拌桶淋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加药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超纯水设备和纯水设备排浓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公司****管理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SDG预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 P17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氯气、氟化物、氨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 已监测
2 NMP溶剂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 排气筒P18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TRVO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 拆解电池过程、电解液水分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制备间净化系统收集;软包电池试制注液封口工序、软包电池试制设备擦拭、扣式电池试制设备擦拭产生的废气经制备间内净化系统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软包电池涂布烘干工序、扣式电池试制涂布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套“NMP溶剂处理系统”处理后,经上述同1套“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SDG预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风机、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风机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源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电解液、试验废液、废 SDG填料、废活性炭、NMP废液、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沾染废物、器皿刷洗废水、废试剂瓶、废防冻液、废硅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电池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电池、集气袋、废滤芯、废过滤膜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电解液、试验废液、废SDG填料、废活性炭、NMP废液、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沾染废物、器皿刷洗废水、废试剂瓶、废防冻液、废硅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电池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电池、集气袋、废滤芯、废过滤膜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修订应急预案,统筹安排本项目环境应急**,严格落实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已落实,已开展安全风险编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并于**市**区生态环境****支队完成备案(备案号:****10000-2025-539-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动力电池性能安全试验室3F预留区域内建设本项目。本项目新增一般固体废物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现有工程建筑试验室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试验室安全出口设有缓坡,区域为预留,可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30m2,现有工程使用面积约占20m2,本项目新增一般固体废物较少,使用面积约5m2,一般固体暂存间可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0m2,现有危险废物使用面积约49.15m2,危废暂存间间已按“防风、防雨、防渗”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定期转移,可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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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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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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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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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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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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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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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