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华源科技交口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审批
山西-吕梁-交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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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6〕5号
****关于核发****公司24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24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的请示》(华申字〔2025〕0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公司年产24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5〕768号)和组织专家组出具的《****公司24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24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回龙渡槽引水工程地表水,职工生活及外供农村居民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核准取水总量为204.3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94.0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4.0万m3/a、外供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6.3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24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3年。待中部引黄工程具备供水条件后,你单位须及时置换回龙渡槽引水工程地表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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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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