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简称“招租方”)现****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承租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竞租。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 商铺地址:**区锦华路三段265-267号、269-271号、273-275号
2. 建筑面积:每套面积72.03㎡
3. 权属情况:****商铺拥有完全所有权,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具备合法出租条件。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押金标准
1.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1月26日止(若实际交房日期与约定不一致,租赁期限顺延)。
2. 租金标准:按市场评估价107元/月/㎡计算。该租金为税后金额,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3. 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全年租金。
5. 履约保证金标准: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解除后,****商铺设施设备完好、各项费用结清无误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3. 承诺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招租方的监督管理。
四、租赁相关要求
1. ****商铺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得贮存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危险物品。
2. 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承担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等相关费用,并按时足额缴纳;****商铺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安全保卫及保洁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引发的人身损害、意外事件等全部责任。
3. 承****商铺结构、用途,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商铺,****商铺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4. ****商铺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提交书面方案并获得招租方书面同意;租赁终止时,承租方须无条件迁出,招租方对装修费用不予补偿,****商铺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装饰装修物归招租方所有,由招租方自行处置。
5. 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务及劳资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并承担全部责任,若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无条件赔偿。
五、报名及竞租流程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17:00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区锦华路三段381号********中心(联系人:杨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0672、151****3236)。
3. 报名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确认);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诚信经营承诺书(需明确遵守本公告及后续租赁合同约定,格式可现场领取)。
4. 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招租方预约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租方将提供必要协助。
5. 竞租方式: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竞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已报名投标人),竞价最高者确定为中选承租方(若最高竞价低于招租底价,招租方有权终止本次招租)。
六、合同签订及违约责任
1. 中选承租方应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招租方有权另行确定中选方。
2.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擅自终止、解除合同,或承租方出现擅自转租、改变房屋用途、违法经营等违约行为的,应按合同约定租赁总金额(含履约保证金)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 其他违约责任按《商铺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租方负责解释,招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调整,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原发布平台公示。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后续合同条款,报名参与竞租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公告所有内容。
3. 租赁期间,若遇商铺拆迁、资产处置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租方须在10日内完成搬离,招租方无息退还押金及未到期租金,不承担其他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