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净峰镇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福建-泉州-惠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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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6-01-26 14:24:28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于2025年11月委托****开展******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活动中心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省**县净峰镇墩中村,北至水泥村道,西至闲置地,南至**省****公司****基地配套工程项目用地,****广场舞台****广场包括广场、篮球场和舞台,其中篮球场和大部分舞台在本项目红线内,广场及剩余的东侧一小部分舞台在本项目红线外)。地块面积为2402平方米,中心坐标经度为118.978793°,纬度25.011406°。******局审批的《中华人民**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0030号)和《****活动中心项目规划意见函》(惠自然资函(2023)114号)可知,本地块后续用作文化活动用地(A2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作为******活动中心项目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地块内所有点位土壤样品砷、镉、铜、铅、汞、镍等快速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和锌快速检测结果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第二类筛选值。同时,地块内土壤挥发性有机物VOCs快速检测值与对照点相近。

综上,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活动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用地(A22)使用。

四、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

五、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霞贤路300号**市软件园研发楼2号楼二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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