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发改投审〔2026〕8号
****改革局关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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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乡村发展短板、赋能特色农业产业升级,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龙仙镇、江尾镇、坝仔镇、周陂镇、新江镇、翁城镇、**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底化村庄道路106188m,新修排水沟渠11400m,新增太阳能路灯3753盏,新增村庄公共绿地20700㎡,新增小型人工湿地5套,配套建设联户收集管2000m、污水收集支管400m、污水收集主管100m,改造建设垃圾池72个,增加垃圾箱200个,垃圾收集点65处,购置小型垃圾车2辆。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915.31万元,其中:工程费6774.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3.44万元(勘察费34.34万元、设计费171.68万元、监理费125.13万元),预备费376.9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上级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按照批准估算总投资,委托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按程序将初步设计概算送我局审核。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一、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善项目可研及评估、用地选址意见等审批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作废。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局,****管理局,县审计局,****中心,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韶府规〔2022〕14 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项目招标事项请按上述核准的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