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6〕12号
关于**县广福镇乐干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一期)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广福镇乐干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一期)的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完善乐干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风貌,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广福镇乐干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村委会周边道路和外立面风貌进行提升,包括:
1.铺设两条沥青道路,约5300平方米。
2.改造一个篮球场750平方米,配套12米高球场投射灯4套。
3.外立面提升10栋,喷石漆约1300平方米。
4.围墙喷石漆2处,共计约90平方米。
5.清理排水沟一处,长500米宽60厘米深50厘米。
6.绿化公共区域两处共约60平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126.59万元,其中**工程118.31万元、设计4.73万元、监理3.55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杜强、光庆、国政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