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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5万吨重质碳酸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重质碳酸钙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邱村镇李村矿产品深加工园
二、公示内容
1、****年产5万吨重质碳酸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2、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2026年3月3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章总
联系电话:159****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