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镇岭兜村****公司三期厂内
建设过程:2025年10月23日委托******公司编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1月27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审批(龙环审〔2025〕246号)。2025年12月本项目开始建设,2025年12月本项目建成并投入联调联试。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于2025年12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成立项目****小组,启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5年12月30日至31日委托**九五****公司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测等相关工作。2026年1月编制完成****三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6年1月23日****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岭兜村代表、员当村代表、双洋镇代表以及专家共9人。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后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姜工 150****9908
联系地址:**省**市**市**镇岭兜村****公司三期厂内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