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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柴村****经济**社: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市**区南石槽村取水工程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市**区南石槽村取水工程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5〕565号)和委托****组织专家组出具的《**市**区南石槽村取水工程或设施取水许可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南石槽村取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核准取水总量为0.43万m3/a,其中:生活取水量0.39万m3/a,管网漏失水量0.04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接****水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南石槽村取水工程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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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