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泰伯铸造有限公司精密铸造及废气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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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1-26
文 号 时 效

拟对****精密铸造及废气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6 15:39

建设地点:**省**市**市元竹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产品更有竞争力,****拟投资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精密铸造及废气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经**市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数据备〔2024〕2745号。企业拟新增150kg中频炉1台、普车16台、数控车床8台、数控立车2台、****中心1台、镗床1台、摇臂钻床5台、水压试压机3台、铣床2台、打标机2台、锯床1台、氩弧焊机1台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铸件1500吨的规模

公示情况:1月15日至1月2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融蜡、射蜡、组树、脱腊、危废贮存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塔+水雾分离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沾浆挂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焙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3级水喷淋,最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放;熔化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放;浇注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5排放。树脂砂造型、砂回收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进入对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6排放。振壳、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进入对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7排放。抛丸、喷砂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进入对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8排放。打磨、补焊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进入对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9排放。回火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最后通过15米高DA010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园区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241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