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管〔2021〕51号
****管理处:
报来《****管理处关于审查批复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完善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请示》(市排报〔2021〕12号)收悉。根据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道、一体化污水泵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清风沟、道光河、灵剑溪、**河、南湾河5条支流的综合整治工程共四大项23个子项目,包括**污水管长17.8千米,**2座一体化提升泵井、2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河道清淤4.89万立方米,**步道5538平方米,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
三、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污水管道工程、一体化污水泵井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河道清淤工程、绿化工程及道路工程。
四、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五、工程概算总投资10576.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35.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37.86万元,预备费503.6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请按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总概算表
****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238;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88。收信地址:**市**区青莲路1号**投资发展大厦北楼2521室,邮编:541199。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 **** 2021年4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