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管〔2021〕59号
****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雁发改报〔2021〕18号)收悉。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改善**区医疗服务环境,同意****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市**区**镇119号,****卫生院院内。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改造****现状门诊楼,改造建筑面积2115平方米;建设****社区****中心供氧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负压中心供氧系统建设工程、电线杆移除工程及设备采购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78.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7.47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54万元,预备费41.35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上级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238;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88。收信地址:**市**区青莲路1号**投资发展大厦北楼2521室,邮编:541199。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 ****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