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管〔2023〕139号
市国资委:
发来《****关于申请批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两江四湖文化保护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助力**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提升两江四湖旅游基础设施,同意实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两江四湖文化保护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区、**区、**区。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项目业主:****。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水岸**生产传习及技艺展示区,约5000平方米;历史文化、中国传统文化、非遗文化展示馆,约2000平方米;环城水系(历史文化名城内)沉浸式、流动式、多点分布式公益演艺区,约15000平方米;老**日月**、古榕**等历史文化遗址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约3000 平方米;环城水系范围内(**静江府护城河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岸上公共照明系统20000米;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码头4处,栈道约1000米,游客休息长廊约1000米,文化标识及导览系统1套等。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备:项目建设总投资12622.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八、建议按照海绵城市管控指标落实有关建设要求。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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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 抄送:本委办、社会发展科。 |
| ****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印发 |